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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州市政府发布了《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补助、奖励等方法,鼓励和支持农民多种粮食。

根据《措施》,对种植双季稻的种植户,本年度给予不重复补贴400元/亩。 种植面积达到100亩的,本年度再给予不重复奖励2万元,种植面积每增加100亩额外奖励1万元,单个种植户本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再生稻种植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种植户,给予本年度一次不重复补助300元/亩。 对本年度迁入新耕地调整种植用途种植水稻,种植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种植户,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补助。

闽讯:福州:种植户多种粮可获奖励 鼓励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

《措施》鼓励弃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弃荒耕地耕作后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且连续片种植面积集中在5亩以上的种植户,本年度给予400元/亩的一次不重复补助,

另外,福州正在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金融支持。 对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购买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谷物干燥机产生的利息,鼓励给予50%优惠补助的当地金融机构开发用于促进粮食生产的信用产品。 在支持粮食保护价收购方面,实行籼稻谷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开放收购市域内农户作为年度新粮。 国有储蓄公司收购带来的价差将由本级财政资金弥补。

闽讯:福州:种植户多种粮可获奖励 鼓励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

(记者总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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