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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福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福州此前于12月11日发布了《进一步降低定居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 根据最新实施细则,落户的适用对象为外省市户口迁移至福州、福州市管辖的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移至五城市。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群众可以居住、就业、在近亲属定居,具有合法产权(或聘用权)的房屋,可以在该房屋的住所定居。 无合法产权(或录取权)的房屋,区别情况提交落户资料,自行选择各类集体住宅地址落户。

另外,落户和疏散都是零门槛,福州市将亲属搬迁、疏散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降低集体户建条件,单位集体户建工人数量降至5人,商住楼也可以集体户建。 另外,承租人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内定居。

闽讯:福州落户新政将于1月1日施行 零门槛落户及投靠

另外,据了解,近期包括苏州、合肥、青岛、无锡、珠海、上海、天津及河南省在内,都出台了不同程度的落户放松政策。

标题:闽讯:福州落户新政将于1月1日施行 零门槛落户及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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