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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9月19日(记者曾建兵通讯员邱何娟)吴最近要上大学,因为需要户口本,发现户口本的父亲是一个陌生人。 这到底怎么了?

事情还得在吴先生出生之前说。 那时,她的父母已经生了很多孩子。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吴先生出生后,吴先生的父母想养活吴先生。

该村的吴某40多岁了,单身未婚,想收养孩子养老。 吴先生的父母考虑把吴先生送给该村的人,可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同时看着吴先生长大,吴先生大一个多月的时候可以收养吴先生。

吴某很高兴收养了吴先生,去派出所以吴先生养女的名义定居。 一个人收养幼儿不容易,所以收养吴先生不到两个月就会后悔,把吴先生送回亲生父母身边。

小吴的亲生父母看到自己的女儿被送回来,不想女儿再受罪了。 没有把小吴送给别人,也没有把小吴被养活的事件告诉小吴。

最近,吴先生要考大学,需要用户口本的时候,父母养活吴先生,告诉吴先生户籍在吴先生家定居了。 为了将户籍归还到自己父母的名下,吴先生将从未见过面的吴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吴先生的收养关系的比较有效性。

经法院审理,吴某因经济能力不足,无力抚养吴某,吴某从小就和父母一起生活,但双方因父女关系未能在一起生活,吴某对吴某也未能抚养。 双方没有建立收养关系,也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吴先生和吴先生之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判决确认吴先生的收养行为无效。

标题:闽讯:户口簿上“父亲”素未谋面 女子上法庭确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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