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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9月19日电据福州晚报报道,备受瞩目的福州市公交改革方案终于出台。 据悉,昨天福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全面推进福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召开了全市公交改革动员部署会议。 根据省市开展业务,年9月底基本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10月基本完成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市直各变更机构取消的车辆将于9月23日当场存档。

闽讯:福州公车改革方案出台 树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

党政机关公交改革于10月基本完成

方案是:重复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法,切实保障公务出行,比较有效地降低行政价格,积极推进廉洁型机构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公务出行便利合理,交通费用节约控制,公务管理规范透明,、 监管说明责任科学有效,以市、县(市)区各级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全市节约率不低于7为由改革公务车实物供应办法,取消常规公务车,普通公务旅行办法由公务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当补助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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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决定,年9月底基本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10月基本完成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和国有金融公司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在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公布后,按规定执行。

鼓励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

公务车制度改革范围已经确定

机构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人员范围:编制在工作地点的大厅(局)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取消常规公务车,保存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殊专业技术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

方案确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车辆改造。 鼓励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正厅级领导干部参加改革,确因环境限制和职工需要不能取消公务用车的,应以适当的集中形式提供职工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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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合理明确公务车的保存数量。 市和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根据工作人员性质和任务,合理保存机器通信、应急、调查和接待等车的数量,由各级公务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明确,其中调查和接待车不超过现有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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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直各单位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地域环境状况明确保存车辆:县(市)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下(含30万人)的,县(市)直单位保存车辆总数40辆以下的县(市)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上的,县(市)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上的; 区农业人口在10万人以下(含10万人)的,区直单位保存车辆总数在35辆以下的区农业人口在10万人以上,总数在40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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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下(含5万人)的,各乡镇保存车辆总数在2辆以下的乡(镇)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保存3辆以下。 各街道保存在2台以下。 个别乡(町、街)确实因地理环境多而复杂,或者常住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的,可以允许增加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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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保存的机要通信、应急和接待等公务车辆,除必须配备在部门外,还必须集中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服务平台将在两年内建成。 交通津贴分为六个阶段。

方案确定建立公务交通补助金制度。

改革,福州市在四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和晋安区(寿山、日溪、HuanXi除外)】的一般公务旅行,由公务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节约价格、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为:厅级人均每月1690元,正处级人均每月1040元,副处级人均每月920元,正科级人均每月650元,副科级

改革后的留用车辆难以处理集体公务旅行,允许用社会化租赁车辆的方法进行保障。

方案是,各地研究制定公务旅行保障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制度,保障行政区域外公务旅行,快速发展适合公务旅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处理公务旅行面临的实际问题,改革后公务旅行得到比较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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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司机是这样配置的

方案根据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保存公务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目前在本所正式司勤人员中优先明确保存。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在籍人员,提前退休、离职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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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勤人员的具体安置工作由各参改单位根据相关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取消的巴士怎么解决?

提出方案,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用车处置办法,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地根据现实情况,对未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的办法,市场化运营,提供有偿服务,政府不得提供财政补贴。 另外,建立了统一的北斗定位车辆新闻管理系统,过渡期暂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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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参改单位此次报废的车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州市机关公务车制度改革有关车辆处置方法》的规定,根据车辆现实情况及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分类规范处置。

如何管理保存的总线?

方案由各级公务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确定定向化保障的公务车编制和标准,车辆配置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除国家安全、侦查事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职工车外,执法机关车应当涂装明显的统一标志。 提高各类保障平台车辆的招聘效率,保存的执法车辆除保障各部门执法机关的执行外,还保障综合执法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应急车辆的需求。 保存的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在缺乏社会化交通方法提供或价格过高时,也可以用于保障各部门的集体公务旅行、区际出差、底层调查等公务旅行。 各级公务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探索社会化监督比较有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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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公务旅行审批和登记制度,定期公布车辆租赁费用的采用情况。 根据在职公务员的数量和级别决定公务交通补助金的数额,不得擅自扩大补助金范围,提高补助金标准。

另外,决定将公务车维修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各地各部门日常和专业的审计监督和政务公开范围。 党政机关不得因特殊用途等原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换、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为名义变相福利,违反规定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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