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9字,读完约1分钟

海峡网11月11日(海峡都市报记者朱敏敏)昨日从省检察院发布的信息获悉,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李晓冬(副厅级)受贿案件,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下,由厦门市检察院提起侦查、公诉。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晓冬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闽讯:交通银行福建分行原行长助理李晓冬获刑

最近,经莆田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莆田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向莆田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原主任科员涂抹建明(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

莆田市涵江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阮素琼(正科级)受贿案,近日涵养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阮素琼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罚款10万元。 经调查,阮素琼非法收受他人财产共计7.1万元。

近日,莆田含江检察院依法对涵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郑天(正科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莆田市含江法院提起公诉。

标题:闽讯:交通银行福建分行原行长助理李晓冬获刑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xwzx/5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