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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绑定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qq钱包用于费用已经是人们日常的支付方式。 但是,这些快捷的支付方式给大家带来了方便,也隐藏了风险。 近日,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手机信用卡诈骗案。

徐某将自己的手机与银行卡、收支宝、微信支付、qq钱包等电子支付方法绑定。 去年8月底,她在逛超市的时候丢了手机。

她的手机被男的刘某捡到了。 刘刚开始只是出于好奇看手机的相关情况。 查了一下,刘先生在这个手机微信app上获取了业主的相关情况,盗取了银行卡的新闻和密码。 刘氏通过微信支付方法,采用了徐氏银行卡花了9500元。 去年12月26日,刘某被逮捕受审。

闽讯:捡到手机窃取密码 微信支付万元购物 男子被判刑

近日,仓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款2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不要将存了大量钱的银行卡与手机支付宝( Alipay )、微信支付、qq钱包等电子支付方法挂钩。 平时在手机上设置启动密码,在退出相关程序之前,必须清除机密新闻的登录账户请使用邮箱号码。 定期制作注册、支付密码等安全新闻。 手机丢失、账户、密码泄露时,立即更改密码。 或者拨打银行或相关支付平台挂失或注销账户,迅速报警或寻求法律援助。

标题:闽讯:捡到手机窃取密码 微信支付万元购物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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