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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李冰琳连娜近日表示,永泰法院宣布被告林某非法被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警,引发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是永泰法院审理的首例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期以网上直播和网上法院开放日的形式公开审理。

据介绍,去年9月,林先生通过网络购买了8个用于捕获野生动物的弹簧盒,去年9月25日放在永泰县某水库附近的山区用于捕获野生动物。 同月27日,林某手机接到弹簧套的通报后,立即前往现场观看。 其中一只还在呼吸,捕到了山鸡一样的鸟。

闽讯:永泰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白鹇获刑

林某把那只猎物带回家,向附近的何某甲、何某乙炫耀,拍照后,把猎物交给何某甲、何某乙煮后一起吃(在那只猎物解决之前死了)。 从林先生手机中提取的鸟类动物照片为雄性白蛉4000人,经确认,从哪位护甲家现场提取的动物羽毛属于身体不同部位的羽毛。 白400属于《国家要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ⅱ级保护物种,核经济价值计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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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泰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认为,非法捕获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重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维护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惩治犯罪,永泰法院最终承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审判后的自愿犯罪并予以处罚、悔恨的态度,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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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某被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支付赔偿金5000元(已缴纳),上缴国库的判决生效后30天内向县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被责令承担相应费用。

永泰法院向被告人刘某发出《野生动物保护令》,要求在宽限期内,在事发地设置5张以上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每月至少在事发地附近巡逻,巡逻时间在1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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