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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楼区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建设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实施》、《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停车请观察!鼓楼区发布机动车规范停放通告”

一、示范区停车规范

福州广场示范区

1 .福州广场的示范区域是由华林路、六一北路、东大路、五四路围成的封闭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禁止停车的道路:华林路、五四路、东大路、六一路、湖东路、永安街、温泉支路、金泉路。

.巴士设置泊位内停车许可道路:金泉路西侧温泉公园路温泉路(从温泉旁路到湖东路)树汤路金汤巷汤泉巷。

二、停车规定

车必须停在指定的地方。 在禁止在人行道上停车的禁止停车区域临时和禁止长时间停放汽车的非停车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严禁在庭园的绿地停车车辆。 严禁占用避难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和其他安全疏散。

“停车请观察!鼓楼区发布机动车规范停放通告”

三、处罚标准

(一)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违反禁止标识指示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罚款150元,扣除3分。 非停车道路违反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罚款100元。

(二)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者其他阻碍安全疏散行为的,鼓楼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园林绿地停放车辆的,城市管理部门责令依法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纠正措施,赔偿损失,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在人行道上停车,造成道路损坏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修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大队负责解释。

暂且通知你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大队

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鼓楼区建设局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不动产管理局

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福州鼓楼消防救援大队

12月28日

标题:“停车请观察!鼓楼区发布机动车规范停放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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