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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中心近日发出通知,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78元。 根据有关规定,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我市将调整全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44.55元,最高不得超过15619.50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123.90元,最高不得超过15619.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月缴费基数为3644.55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为364.46元。 退休人员未达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3123.90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12.39元。

闽讯:7月起职工医保标准调整 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644

通知指出,各县(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加强基金征收管理,严格审查制度,不得擅自调整缴费标准,确保基金的领取。

标题:闽讯:7月起职工医保标准调整 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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