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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11月10日(福州日报记者任思言通讯员仓法)将松香用锅煎成液体,将鸭子等家禽丢入锅中,取出,家禽表面的松香凝固后开始拔毛。 过了一会儿,出现了白色家禽。 在仓山区盘屿路附近的新西营里市场销售鸟类的黄某,为了方便和牟取好处,雇佣他人用工业松香加工家禽。 日前,仓山区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销售者黄某和屠宰者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半年至一年,并处以罚款。

闽讯:松香里打个滚禽类变“白富美” 销售者宰杀者获刑

今年4月28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称,仓山区盘屿路周边偷偷用松香给家禽拔毛。 据报案人说,每天凌晨4点5分,居住地周围冒出黑烟,气味难闻。 经过暗中访问,民警锁定了比较古老的民居。 5月21日凌晨,民警突击检查目标民房时,民房内放置了两个煤炉,上面架着两个脏大锅,锅内沸腾着黄褐色液体,闻到浓浓的精油烧焦的气味,旁边有13只脱了毛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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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取釜内黄褐色液体进行检测,经司法鉴定所分解鉴定,涉案黄褐色凝胶状物质的主要成分为松香类,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调查显示,年初,黄某在盘屿路新西营租赁摊位,出售屠宰的鸡鸭。 为了给自己提供方便充足的货源,从2月28日开始,黄某和来四川的榕务员张某夫妇从事鸡鸭拔毛工作。 为了方便工作,张某夫妇租住在离市场不远的民宅里,用松香拔鸭毛,从中赚到了鸡、鸭加工费1.8元和鸡血、鸭血。 得知张某夫妇用有毒工业松香拔了毛,黄某没有表示反对,但仍然雇佣他们宰杀鸡鸭,付给张某夫妇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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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法院认为,销售者黄某和屠宰者张某、李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脱毛家禽,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这三名被告人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半年至一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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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表示,松香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经过反复的高温搅拌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致癌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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