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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的事业目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7月29日上午,福建省侯县公安局警察大队在县城市开展了交通违法行为推广的劝退活动。

▲(闵侯交警在昙石山大街新城丽景路口疏导交通)

▲(队伍聚集)

你好! 请出示驾驶执照电动车,自行车请走非机动车道。 不能载人。 为了你和别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当天上午9时,福建省侯县交警大队在昙石山大街新城丽景路口设置积分,对该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闽讯:“我闯红灯我错了”闽侯女子这条微信朋友圈火了

▲(违反交通法规的群众发布微信朋友圈警告好友)

记者在执法现场看到一名年轻女子无视红灯横穿马路,被现场工作的警察调查。 那位女性声称,当时正赶着上班,没看红绿灯就过了马路。 交通警察在现场教育她,告知她可以通过站务员协助,在微信朋友圈公布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警告闺蜜代替违法处罚。 之后,女性拿出手机新闻,根据要求向WeChat的力矩投稿,引来20人的称赞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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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法规的群众作为志愿者在街头开展交通文明推广活动)

与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相比,福建省交警大队通过现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参与交通说服、发布微信朋友圈收集赞扬等新措施,不仅让当事人知道交通规则,而且对交通规则进行了广泛的推广,良好的警示

▲(交通警察教育大众闯红灯行为)

▲(交通警察说服电动汽车安装太阳伞的行为)

今天,我们将查处闯红灯、戴阳伞、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这种处罚办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为福建省全国文明城市建立工作助力 福建省侯县交警大队三中队连长林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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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对违章车辆进行检查)

下一步,福建省县交警大队将继续推广的说服活动,形成常态化的业务机制,力求严格执法交通违法,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福建省县文芳阁中心林鑫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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