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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信息网11月16日(福州晚报记者徐文宇通讯员金田)李某在长乐金凤镇私立幼儿园当门卫。 不满的女园长陈某没有给他工资,胁迫陈某和他发生性关系。 幸好陈某机智地逃跑了。 最近,长乐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某犯强奸罪(未遂)为由,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闽讯:不满未加工资 幼儿园门卫强奸女园长未遂获刑2年

54岁的李某,在长乐金凤町的私立幼儿园担任门卫,因为没有付工资,所以很关心园长陈某。 今年2月18日19点左右,李某喝酒后只看到园长陈某和两个人,把园门反锁,拿着小刀到陈某二楼的宿舍,要求陈某开门,用脚踢宿舍的门。

闽讯:不满未加工资 幼儿园门卫强奸女园长未遂获刑2年

陈某开门被李某问话,李某威胁陈某发生性关系。 被拒绝后,李某不顾陈某的恳求,硬把她拖到一楼的宿舍,企图强行发生性关系,遭到陈某的强烈反抗。

陈某和李某在拉扯中倒下,心脏病发作,要求李某取药。 李某怕陈某出事,去陈某办公室拿药,陈某翻墙逃离幼儿园,躲在邻居家报警。

标题:闽讯:不满未加工资 幼儿园门卫强奸女园长未遂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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