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19字,读完约2分钟

信息网12月20日(福州晚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池明霞)刚拿到驾照,总想享受开车自由行驶的感觉,但有些人忘记了交通法规。 最近,闽清法院调解审查了一个案件:司机还在实习期间,一人驾驶高速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向保险企业赔偿时被拒绝,随后多次调解,保险企业向车主赔偿30万元。

闽讯:新手独自开车上高速酿事故 保险企业赔30万

今年1月28日,王某还在驾驶实习期间,驾驶妻子陈某名下的奔驰轿车(近80万元)攀登高速公路,在闽清地区与廖某驾驶的中巴相撞,车辆受损,王某受伤。 福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表示,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廖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此次事故造成陈某经济损失45万余元,陈某在向保险企业索赔时被拒绝。

闽讯:新手独自开车上高速酿事故 保险企业赔30万

保险公司方面在法院主张,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王某在事故发生时正在驾驶实习期间,由于单独驾驶,大大增加了保险车辆的风险。 根据保险条款,保险企业免责。

主审法官认为,王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录用规定》的条款。 即驾驶人在实习期间驾驶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必须持有相应或以上的准驾驶型驾驶执照3年以上的驾驶人同行。 但是,保险企业要对这种情况免除责任,不仅要注意免责条款,还要履行对免责条款确定说明的义务,同时应该是普通人能够理解其概念、复印件、法律结果的说明。 保险企业方面列举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其履行了出示和解释证书的义务,免责条款对陈某不产生效力。

闽讯:新手独自开车上高速酿事故 保险企业赔30万

审判后,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保险企业同意赔偿陈某的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标题:闽讯:新手独自开车上高速酿事故 保险企业赔30万

地址:http://www.fangcetianxia.cn/xwzx/3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