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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信息网报道,为更好地服务(福州日报记者赵昕玥)居民群众,完善现有住宅的采用功能,切实建设现有住宅的电梯民生事业,日前,我市发布了《关于增设现有住宅电梯事业的若干意见》(引

《若干意见》确定了进一步简化增设电梯的审查备案手续。 现有住房增设电梯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限委托给属地管理,由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现有住房增设电梯项目的规划审批。 二是进一步加强整个社区的主导协调。 业主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按照职工职责和程序,积极组织调解,使相关业主根据平等协议自主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情况证明。 三是进一步确定市区二级财政补贴政策。 市、区二级财政按1:1的比例对现有住房增设电梯给予每台最高10万元以下的补贴。 4进一步加强电梯的安全要求。 现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对增设电梯的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负责。 5、是进一步确定监管要求。 属地街道及区建设、执法等部门负责现有住房增设电梯的日常巡逻监管工作,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给予技术协助。

标题:闽讯:每台最高补贴10万元!福州鼓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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