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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许多业主发现福州电动汽车公共汽车充电桩收费上涨。 15日,据记者采访,充电桩收费项目包括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到2021年元旦,电费实行减半政策。 从2021年元旦开始,优惠政策执行到期,电费按大工业电费执行,运营商据此对充电桩计费项目中的电费进行了相应调整。

“优惠政策执行到期 电动汽车充电电价不再减半”

所有者:充电桩的费用上涨了

“最近福州电动车公交车充电桩充电价格集体上涨了吗? 》15日,网民林先生拨打本报信息热线968800,他的电动汽车平时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客站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 去年,充电的费用为每千瓦0.7元,元旦过后,费用变为每千瓦1.2元。

“优惠政策执行到期 电动汽车充电电价不再减半”

住在鼓山附近的电动汽车的车主秦先生也有和林先生一样的疑问。

另外,据业主介绍,目前同一企业品牌的公共充电桩在不同地方的评价不同。 例如,某企业品牌充电桩在鼓楼区华林路、五四路的不同站点,每千瓦的评价相差近0.4元。

运营商:电费折扣政策到期

在公共充电桩充电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多家榕运营商表示,不是商家集体涨价,而是因为优惠政策在元旦之前到期。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企业福州供电企业表示,根据《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建省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款标准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充电设施经营公司向电动汽车客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等两项费用 其中,电费实行山谷分时大工业用电目录电费。 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款标准上限为0.9元/千瓦小时(不含电费)。 截至2021年1月1日,电动汽车充电电价已按当地大型工业目录电价的一半执行。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电动汽车的充电电价将按照大工业目录的电价实施。 据此,自2021年1月1日起,充电设施经营公司调整了充电桩计费项目中的电价,执行我市峰谷分时大工业用电目录的电价。

“优惠政策执行到期 电动汽车充电电价不再减半”

对比一些企业品牌的充电桩在不同网站评价的情况,运营商表示,这首要与充电桩的变压方法有关。 场地充电桩为高压独立包装时,客户享受大型工业用电目录的电价。 如果是低压接入居民或商业用电变压器,则为分布式接入,电价根据变压器的性质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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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未发现价格违规行为。

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士介绍,近日,执法人员对城区国电、百城、桔子等充电设施经营公司的充电收款行为进行了调查。 执法人员看到的充电设施经营场所,均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卡,公示充电服务收款标准,调整调整后的大工业用电目录电价。 执法人员还提取了充电设施的收费系统,没有发现经营者有价格违法行为。

“优惠政策执行到期 电动汽车充电电价不再减半”

今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电动汽车充放电服务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未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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