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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34岁的男性郑某在长乐漳港的海边经营露天ktv,但是生意不好。 隔壁不远的露天ktv的生意很受欢迎。 郑某觉得ktv应该夺走自己的生意,一直很在意。 年6月16日,他企图通过盗窃对方客户的财产,使对方发臭,破坏生意。

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逮捕了郑某。 近日,长乐法院对郑某盗窃嫌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叶智勤通讯员金田)

标题:闽讯:男子盗窃对手客人财物破坏其生意 被判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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